(最初發表於 聯邦黨人)
美國最大的新教收養機構 Bethany Christian Services 本周成為頭條新聞 開始服務 多年來,LGBTQ 成年人拒絕了政府要求將兒童安置在同性伴侶身邊的壓力。 為了了解福音派的風向,Bethany 委託 Barna Group 就 LGBTQ 收養問題對基督徒進行調查。 報告發現 55%的基督徒 表達了對同性收養的某種程度的支持。
不幸的是,伯大尼正在尋找錯誤的人口來確定其安置政策。 養父母的標準不應該基於輿論,甚至基督教輿論。 坦率地說,決定機構安置政策的人口根本不是成年人,而是需要養父母的孩子。
誰是收養對象?
像許多其他“婚姻和家庭”問題一樣,我們的文化對收養的問題完全倒退。 一些州有 強 引用聯邦反歧視法為同性戀者服務的基督教機構。 專欄文章指責拒絕將兒童安置在同性伴侶身邊的機構“抵制” LGBTQ 權利。 當我們從成年人的角度審視婚姻和家庭問題時,我們經常會得出錯誤的答案,在收養辯論中尤其如此。
現實情況是,收養與成人無關,而是與孩子有關。 因此回答“同性戀者是否有權收養?”這個問題。 是一個硬 “號。” 同樣,對於“基督徒已婚丈夫和妻子是否有權收養”這個問題的答案也是 “號“
任何成年人都無權擁有一個沒有生物學關係的孩子。 因此,任何成年人都沒有固有的收養權。 相反,在悲劇中失去父母的孩子有一個 被收養的權利.
當收養被正確理解時——作為一個公正的社會對失去父母的孩子的反應,無論是死亡還是被遺棄——很明顯 孩子 是客戶,不是成年人。 收養是為有需要的兒童提供服務的重要機構。 只要有可能,孩子就需要一個已婚的父母。
男人和女人有著天壤之別,而這些差異在家庭中表現得最為突出。 是的,與你所聽到的相反,性不是一種社會結構。 事實上,男人和女人與孩子互動的方式如此不同,許多專家現在認為 沒有這樣的事 作為“育兒” 本身 ——只有母親和父親,孩子們都需要。
作為我自己的養母,我親眼目睹了這一點。 我們所有的孩子——尤其是我們的養子——都迫切需要我丈夫和我與每個孩子交談、鼓勵、管教和互動的獨特和互補的方式。 我的朋友薩曼莎 介紹 由她的父親和他的男朋友撫養長大:
我的成長歲月幾乎完全沒有女性。 我什至不知道有媽媽這樣的東西,直到我在學校看了《時間之前的土地》。 我 5 歲的大腦無法理解為什麼我沒有我突然迫切想要的媽媽。 我感到了損失。 我感覺到了那個洞。 隨著我的成長,我試圖用阿姨、我爸爸的女同性戀朋友和老師來填補這個空白。 我記得我問過我一年級的老師我能不能給她媽媽打電話。 我問過任何向我表達過多少愛和感情的女人。 這是本能的。 我渴望母親的愛,儘管我深受兩個同性戀父親的愛戴。
孩子渴望並受益於母性 及 父愛。 任何收養機構如果未能在兒童安置中優先考慮父母,都不是為了滿足兒童的最大利益,而是為了滿足社會壓力、成人慾望或意識形態謊言,從而拋棄了他們真正的客戶:孩子。
理想並不總是可能的
向我的同胞文化戰士道歉 馬特 - 沃爾什,我不同意“收養機構將孩子安置在穩定的父母之家之外的任何地方都是非法的。” 我肯定 希望 每個孩子都會被安置在父母身邊。 但除非你說的是等待白人、無毒嬰兒長達數年的等待(如果我們支持親生母親撫養自己的孩子,他們中的許多人會得到更好的服務),否則尋求收養的母親和父親是短缺的.
無論是在海外孤兒院中受苦受難的孩子,還是阿片類藥物孤兒或被遺棄的年齡較大、有特殊需要、經常出現在兄弟姐妹群體中的爆炸式增長,有時根本無法實現已婚母親-父親的理想。
在一家中國收養機構擔任副主任期間,我親身體驗了這一點。 我的朋友——一對女同性戀夫婦——被告知有一個海外孩子的年齡和特殊需求讓幾位準異性戀父母望而卻步。 因此,他們的機構將這個小女孩安置在我的兩個朋友那裡,這兩個朋友是唯一願意承擔她艱難案件的成年人。
他們知道我的收養背景並期待一段艱難的旅程,所以他們要求我陪他們第一次見到他們的女兒。 我很高興與他們一起度過了這兩個充滿挑戰的星期,因為他們正在適應女兒的重大醫療和情感需求。
這個甜美的女孩在一個既能體驗父愛又能體驗母愛的家中會更好嗎? 毫無疑問。 但是,如果我的朋友們沒有把她帶到他們家中並為她提供她急需的醫療護理,她也可能死在那個孤兒院。
不幸的是,這就是採用這種未經修飾和不受歡迎的現實。 尤其是安置困難的情況下,社工不能總是為孩子匹配合適的父母 田園詩 最佳情況:親屬關係、男女父母、穩定而充滿愛意的婚姻、經濟上的準備以及應對孩子特定醫療或行為需求的能力。
對於那些認為不應將孩子與單身或同性養父母或養父母一起安置的保守派或基督徒,您的首要任務是自己成為養父母或養父母。
喜歡觀點和觀點。 我們生活在一個破碎的世界。 我個人不相信一個孩子在機構中比在任何充滿愛的家庭中更好。 我也永遠無法讓自己否認有一個理想的家庭:一個願意撫養孩子的恩愛夫妻。
雖然我理解您更喜歡將孩子偶爾和“最後選擇”安置在一些不理想的家庭安排中,例如同性家庭,但我懷疑當前的文化氛圍是否能適應任何看似遙不可及的做法:“嗯,讓我們把這些不受歡迎的孩子放在一邊,等一會兒,如果傳統父母似乎不想要他們,我們會把他們——帶著遺憾的嘆息——交給同性人。” 那不會發生。 法律將以這樣一種方式製定,即所有孩子,無論“是否合意”,都可以平等地被任何人或家庭群體——同性伴侶、單身、多角家庭——想要一個。 當然,這將使可憐的“不受歡迎的人”留在他們一直存在的地方。 當然,基督徒夫婦應該更認真地考慮收養,但與此同時,他們不這樣做並不是將孩子置於非交易、永久的家庭安排中的有力理由。 恩典與和平。
我感謝您在本文中提出的所有觀點。 他們是真的。 然而,當人們以一種在我看來應該選擇在年輕時結婚生子,或者一個人應該足夠關心將孩子領養到充滿愛的富裕家庭的方式時,我總是覺得有點痛苦。 (而且我很確定這不是你想要傳達的信息,但我聽過和讀過太多優秀而明智的基督徒,無法以似乎傳達 suhc 信息的方式說話。但是,哦,如果我能早點結婚的話。我不能,那不是因為沒有把它放在首位。哦,如果我能領養一個孩子。我相信我和我未來的妻子會成為很好的父母。然而,我們的病史(和我們的可預測的經濟未來)——不是機會。
這就是為什麼我覺得有點被遺忘了,當保守的基督徒說你可以選擇結婚還是年輕時,而“同性戀”遊說者說的好像你不能選擇不與你喜歡的人發生性關係有很強的親和力。
只是想說這個,所以它不會一直困擾我這麼多。
一篇寫得好,深思熟慮的文章。 我想幾乎每個人都同意,異性戀、一夫一妻制、經濟穩定、情感穩定的夫妻是養孩子的最佳選擇。 我們也都知道,然後每條規則都有例外。 例如,年長的父母更適合收養青少年和某些類型的特殊需要兒童。 只是生活中不同階段的不同心態使照顧有不同需求的孩子在情感上更容易。 布雷肯里奇和佩爾托馬都得分很高。 我唯一的想法是,我們需要停止污名基督徒有道德信仰的事實。 並且說基督徒夫婦應該“更上一層樓”,更多地領養和撫養是不公平的。 遠在美國,基督教白人已婚夫婦在收養孩子和積極參與寄養系統方面與任何其他宗教或種族群體不和。 他們已經比其他任何團體做得更多,所以也許我們可以把對基督徒夫婦的污名留給其他人。 並感謝他們已經在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