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發表於 華盛頓看台)

一種看似無害的體外受精方法已被多個州的保守派立法者所接受,那就是提出法案,明確體外受精的「權利」受到州法律的保護。與更全面的法案不同,例如 內華達 每 明確指出 根據州法律,體外受精胚胎永遠不會被承認為人類或未出生的孩子,這是 Georgia   田納西 內容簡短,且不包含明確的反生命語言。

然而,簡單地將 IVF 標記為一項「權利」會產生一些立法者可能沒有意識到的含義。以下是支持生命和家庭的立法者(以及他們的選民)需要了解的有關「體外受精權利」法案的資訊。

1. 如果您所在州的人格法「威脅」 IVF,那麼問題就在於行業,而不是法律。

州一級的人格法對於反墮胎運動來說是一次令人難以置信的勝利。他們體認到生命始於受精,權利始於生命開始。去年,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作出了一項值得每一位反墮胎人士慶祝的裁決,稱試管受精胚胎的過失死亡屬於該州《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法案》的範疇,因為該州的人格法承認生命始於受精。阿拉巴馬州立法機構迅速回應,通過了一項法律,明確規定在試管受精過程中死亡的胚胎不計算在內。

那些效仿這一做法,為 IVF 行業制定豁免條款的州正在犯下一個可怕的錯誤。為了保護不受監管的行業,這將一群人(玻璃中創造的胚胎)的生命權和人格權歸類為低等和無關緊要的權利。是的,胚胎在體外受精過程中確實會死亡。如果這些死亡是故意或因疏忽和瀆職而發生的,那麼該行業應該對人員傷亡負責。如果他們不能按照該標準運作,那麼必須改變的是行業,而不是法律。在擁有人格法的州,支持生命的立法者需要有勇氣維護每個人從受精那一刻起的生命權利,即使生育行業反對。

2. 試管受精的「權利」允許重新定義家庭。

曾經有一段時間,保守派非常擔心孩子們在故意沒有母親或沒有父親的家庭中長大。如果保守派對維護自然家庭有任何興趣,那麼將輔助生殖技術廣泛定義為「權利」是他們最不應該做的事情。這些「試管受精權」法案均未明確 誰 有進行試管受精 (IVF) 的權利。在英國,接受 IVF 治療的單身女性數量 幾乎翻了兩番 2012 年至 2022 年期間。伊利諾伊州和加州等美國各州已擴大對不孕症的定義,將「未經醫療幹預,個人或與伴侶均無法生育」納入其中,從而將生育治療的覆蓋範圍擴大到單身人士和同性伴侶,他們的生育能力喪失不是由於醫學原因,而是因為他們沒有生育關係。

去年我紐約市,兩名同性戀男子正在對簿公堂,指控他們遭受歧視,因為他們所在的城市保險計劃不將 IVF 保險範圍擴大到男性同性戀伴侶。換句話說,儘管她們都沒有子宮,但她們認為自己有權透過第三方(代孕者)獲得 IVF 保險,因為女性城市員工可以獲得 IVF 保險。

擔心自然家庭破裂和重新定義的保守派不應將 IVF 定義為一項「權利」。這樣做會使禁止和限制代孕和捐贈受孕變得非常困難,甚至不可能。藍州一直在朝著徹底重新定義親子關係的方向發展,允許在「意圖」的基礎上建立親子關係,並允許透過第三方生育來買賣父母的權利。這些安排是透過體外受精實現的,而將體外受精宣佈為一項「權利」則有可能進一步推進對家庭的重新定義。

3. 這項立法為未來的監管關閉了大門。

我很好奇這些立法者中是否有人有嘗試規範「權利」的經驗。他們中的許多人來自堅定支持生命的州,而這些州是推動廢除《羅伊訴韋德案》賦予各州的所謂墮胎「權利」的先鋒,這一事實告訴我,他們可能確實這麼做了。我曾在墮胎被視為「權利」的州從事反墮胎運動,我深知,對於該州的反墮胎立法者來說,對這項權利進行監管幾乎是不可能的。我看到一項法案,要求墮胎機構通過州政府檢查 失敗 多種 .

雖然阿拉巴馬州最高法院支持父母透過 IVF 生育孩子的權利,但該州站在 IVF 行業一邊,侵犯了父母的利益,而不僅僅是未出生孩子的利益。這就是為什麼這在體外受精中如此重要。許多反墮胎立法者認為他們可以魚與熊掌兼得。他們可以維護其所在州的生命保護   宣稱 IVF 是一項「權利」。當這些州試圖保護生育產業創造的生命,或試圖維持 基本保護 對於透過捐贈受孕的個人,或堅決反對代孕。試管受精的「權利」是否會阻止各州要求診所使用實際上 FDA批准 為了這個目的?

支持試管受精「權利」的共和黨立法者並不知道他們打開的潘朵拉盒子裡有什麼。這些法案看似無害,但實際上,它們包含著許多破壞許多立法者聲稱堅持的原則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