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發表於 華盛頓考官)
T在他的一周內,47 名眾議院共和黨人加入了民主黨,通過了 尊重婚姻法, 一個名稱具有欺騙性的法案,將法律化編纂成文 同性戀婚姻 正式宣布我們對傳統婚姻結構的文化摒棄。 主要旨在推翻兩黨 1996 年的《婚姻保護法》,似乎 10 名參議院共和黨人 也加入了該法案。
支持這項措施的立法者似乎忘記了最初通過 DOMA 的以兒童為中心的原因。 它說:
歸根結底,公民社會對維護和保護異性婚姻制度有興趣,因為它對鼓勵負責任的生育和養育孩子有著深刻而持久的興趣。 簡單地說,政府對婚姻感興趣,因為它對孩子感興趣。
當最高法院在其兩 美國訴溫莎 及 Obergefell訴Hodges 它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兒童的興趣和需求,而是專注於成年人的願望。 但大人想要的根本不如孩子需要的重要,而且事實仍然是,孩子 需要媽媽和爸爸 ——剝奪他們其中一個會影響他們的身份和發展。
後 共同撰寫法庭之友簡報 奧伯格費爾,我 推測 同性婚姻究竟如何侵犯兒童權利:
重新定義婚姻就是重新定義為人父母。 它使我們遠遠超越了我們的“生活和讓生活”理念,進入我們的社會促進家庭結構的土地,孩子們將永遠遭受損失。 這將是我們的政策,由最強大的政府機構蓋章和印章,這些孩子在任何情況下都將有權被他們的母親和/或父親知道和愛戴。 在同性家庭中,成年人的慾望勝過孩子的權利。
既然我們已經有七年的同性婚姻在我們的國家範圍內,我可以遺憾地說,“我告訴過你。” 不是兩年後 奧伯格費爾, 最高法院裁定 帕文 訴史密斯 如果母親與另一個女人結婚,孩子的父親可以合法地立即被排除在孩子的生活之外。 結果是,孩子根本不被認為有權擁有母親和父親。 事實上,你很難找到任何願意說孩子的聯邦機構 應該 有媽媽和爸爸。 這樣做將被視為歧視。 所以, 奧伯格費爾 不僅改寫了婚姻——還改寫了童年。
問題是,無論法院怎麼說,無論眾議院或參議院如何投票,生物現實都沒有改變。 孩子們是 仍 男女性關係的自然產物。 孩子們 仍 有權對兩個成年人負責他們的存在。 母親和父親 仍 為兒童提供獨特和互補的好處。 男人和女人之間的婚姻是 仍 唯一將孩子的母親和父親聯繫在一起的關係。
更何況孩子們 還要 他們的母親和父親。 我的非營利組織“他們在我們面前”記錄了失去母親或父親的孩子的故事 離婚/遺棄, 第三方復制, 或者因為他們有 同性父母. 我們了解到,無論文化、技術或法律如何發展,孩子們對母愛和父愛的渴望都不會發生。 作為 一位捐精者懷了兩個母親 寫道:
在這種悲傷中,我感到完全孤獨。 十幾歲的時候,我一直羨慕有父親的朋友,希望自己出生在他們的家庭裡。 據我所知,這聽起來很自負,我從來沒有覺得自己是一個直男長大。 ......我為作為一個男孩感到內疚和錯誤,因為我的家人沒有像我這樣的人。
我們永遠無法通過立法消除孩子對母親的渴望 及 父親,我們不應該嘗試。 那些支持尊重婚姻法的人這樣做是以犧牲那些渴望母親和渴望父親的孩子為代價的,這些孩子將被故意剝奪他們的父母之一,以便成年人可以吹噓他們站在歷史的正確一邊。
對於那些拒絕屈服的立法者,他們可以吹噓自己站在孩子的右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