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發表於 聖塞巴斯蒂安協會)

處理通過體外受精過程產生的胚胎是否違反了田納西州的“人類生命保護法”,[I] 該法案將墮胎定為 C 級重罪,除了為了挽救生命之外的所有情況這位母親最近被田納西州的多位代表討論過。[II] 參議員傑克·約翰遜 (Jack Johnson) 接洽一位正在接受試管受精的婦女,她想知道如果她丟棄多餘的“受精胚胎”是否會違法,便引發了討論。 需要澄清的是,沒有“受精胚胎”這樣的東西。 相反,在男性精子與女性卵子受精的那一刻,一個新的人類胚胎就誕生了。 [III]

立法者明確表示,該法案不適用於通過體外受精產生的胚胎,而僅適用於體內有活的、未出生的孩子的婦女。 偽善地,該法案還將“未出生的孩子”定義為“……智人物種的個體成員,貫穿未出生孩子從受精到出生的整個胚胎和胎兒階段。” 該法案還將“受精”定義為“……男性人類精子穿透女性人類卵子透明帶的時間點。” 因此,未出生的嬰兒從受精那一刻起就是人,胚胎人應受到該法的保護。 為了尊重無辜生命的尊嚴和價值,起草《人類生命保護法》的人必須對試管嬰兒行業中發生的人類生命商品化進行自我教育。

從他們的胚胎生命開始的那一刻起,通過體外受精過程在實驗室中創造的人就被視為可以通過實驗和處置進行消耗。

基因篩查

首先主要根據目視檢查來測試胚胎的活力。 正如前胚胎學家 Craig Turczynski 博士所說,“......目前評估活力的方法是基於目視檢查,我們對什麼是可行的胚胎有一些想法,但它並不完美。 諸如對稱性、碎片化、胚胎年齡的發育階段、液泡、細胞外觀、形狀等。該領域已經使用 PGD [植入前遺傳學診斷] 來嘗試和確認可行性,但即使是現在也受到質疑因為胚胎通過將異常細胞推向胎盤來自我糾正的能力。”[IV]

對囊胚(早期胚胎)進行染色體異常篩查,染色體異常是流產的主要原因。 然而,這些測試容易出現假陽性,[V] 顯示胚泡在正常時卻有異常,導致每天有成千上萬的人被丟棄。 人類生殖中心的胚胎學家目睹了最初被宣佈為“正常”的胚胎的試管受精失敗,並觀察到成千上萬的嬰兒是從被認為是“異常”的胚胎中誕生的。 發生這種情況是因為胚胎有能力將異常細胞推向將成為胎盤的組織,從而導致胎兒體內沒有異常細胞。

研究人員還發現[VI] 沒有染色體異常的胚胎在受精三天后突然停止發育,因為它們根本無法在獲取能量的方式上進行適當的轉換。 這可能是因為胚胎在體外受精過程中所處的非自然環境[VII]?

活產的可能性

只有 7% 的實驗室創造的孩子實際上是活產的。[VIII] 2015 年的一項研究發現,在 1,500 名 35 歲或以下經歷過卵子冷凍過程的女性中,“活產的機會從 15% 增加到對於僅冷凍 5 個卵子的女性,冷凍 61 個卵子的女性為 10%,冷凍 85 個或更多卵子的女性為 15%。” 2016 年,一項使用冷凍卵子對 1,171 個試管受精週期進行的研究發現,“……對於 30 歲以下的女性,取回的每個卵子有 8.67% 的機會生下孩子; 對於 40 歲以上的女性,這個機會下降到每個卵子的 3% 以下。 因此,要達到 50% 的估計活產率,40 歲以上的女性比 30 歲以下的女性需要冷凍更多的卵子。”

為了更好地了解在 IVF 過程中倖存下來的兒童數量,Turczynski 博士在談到輔助生殖技術協會 2019 年的數據時說:“......總共啟動了 298,689 個週期,其中 56,067 個週期以前被凍結胚胎。 這意味著有 242,622 個新刺激的周期。 如果使用每次取卵的中位數 9 個(Sunkara 等人,2011 年,9),這將表明美國每年產生 2,183,598 個胚胎。 從這 2,183,598 個胚胎中,每年大約有 55,000 個嬰兒出生(Dusenbery 2020),每年留下超過 2 萬個胚胎,這些胚胎要么被冷凍保存,用於研究,要么被丟棄在醫療廢物中。 48% 到 85% 的胚胎被冷凍保存(“國家總結報告”日期),但最終,許多冷凍胚胎被遺棄了。 它們要么無限期地處於假死狀態,被丟棄,要么用於研究 (Simopoulou et al. 2019, 2448)。 這種放棄是 ART 不道德方法的一個典型例子,導致了沒有道德上合法解決方案的其他問題。”[IX]

對於那些從冷凍保存中取出並打算轉移並希望繼續存活的“幸運”胚胎,它們在解凍過程中存活下來的可能性有多大? 在對 6,019 個冷凍胚胎進行的一項研究中,[X] 95% 在解凍過程中存活下來。 這似乎是一個很高的百分比,但是其他 5% 的人類沒有活下來呢? 此外,當胚胎解凍成功時,它們往往會倒塌,很難判斷它們是否能存活。[XI]當然,他們必鬚麵對機會的遊戲輪盤,即轉移過程。

那些通過科學研究被捐贈並最終被丟棄的孩子呢? 允許在受精後 14 天[XII] 或直到神經系統開始形成原始條紋時[XIII] 對它們進行實驗,[XIII] 這是成熟的脊髓最終將填充的空間的標記。 研究人員呼籲再延長 14 天,將他們的合法研究窗口 [XIV] 延長至受精後 28 天,希望能更深入地了解神經系統和器官的發育。 然而,這些是屬於人類獨特的神經系統和器官,不應將它們視為經驗對象。

有多少人類胚胎被故意創造出來並幾乎立即被消滅? 田納西州眾議院少數黨領袖凱倫·坎珀 (Karen Camper) 表示,不將處理胚胎定為刑事犯罪的裁決對那些患有不孕症的婦女和她們的醫生來說是一個“勝利”,他們不會因為試圖“給家庭帶來奇蹟”而受到懲罰。 XV] 人類生命的創造確實是一個奇蹟,但人類生命保護法案當然不是通過保護某些未出生的生命而不是其他生命來將兒童視為奇蹟。

[i] 田納西州大會,“人類生命保護法”,湯森路透,最後修改於 10 年 2019 月 XNUMX 日, https://www.tn.gov/content/dam/tn/attorneygeneral/documents/pr/2022/pr22-21-human-life-protection-act.pdf

[ii] Sam Stockard,“AG 意見:處理未移植到子宮的人類胚胎不違反法律,Tennessee Lookout,最後修改於 1 年 2022 月 XNUMX 日, https://tennesseelookout.com/2022/11/01/ag-opinion-disposal-of-human-embryos-not-transferred-to-uterus-doesnt-violate-law/

[iii] Steven Ertelt,“44 引自醫學教科書證明人類生命始於受孕”,LifeNews,最後修改於 1 年 2022 月 XNUMX 日, https://www.lifenews.com/2022/11/01/44-quotes-from-medical-textbooks-prove-human-life-begins-at-conception/

[iv] Craig Turczynski,“ITEST 網絡研討會的問答——體外受精和人類生命的神聖性”,神學與科學技術相遇研究所,最後修改於 19 年 2022 月 XNUMX 日,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wBDo2VcfOtqxAxliFsuRSbCXhr2RUPF_/view?usp=share_link

[v] Katherine Fenz-Rockefeller,“IVF 測試實際上排除了可行的胚胎”,Futurity,最後修改於 3 年 2021 月 XNUMX 日, https://www.futurity.org/ivf-fertilization-embryos-pregnancy-2574772/?utm_source=rss&utm_m edium=rss&utm_campaign=ivf-受精-胚胎-懷孕-2574772

[vi] Clare Wilson,“為什麼三分之二的 IVF 胚胎突然停止發育”,New Scientist,最後修改於 30 年 2022 月 XNUMX 日, https://www.newscientist.com/article/2326772-why-two-thirds-of-ivf-embryos-suddenly-stop-developing/

[vii] Sneha Mani 等人,“表觀遺傳學變化和輔助生殖技術”,表觀遺傳學,最後修改於 25 年 2019 月 XNUMX 日,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6961665/

[viii] Steve Doughty,“為 IVF 創建的 1.7 萬個胚胎被丟棄,只有 7% 導致懷孕,”每日郵報,最後修改於 31 年 2012 月 XNUMX 日,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2255107/1-7-million-embryos-created-IVF-thrown-away-just-7-cent-lead-pregnancy.html

[ix] Craig Turczynski 等人,“輔助生殖技術和自然法則:作為胚胎學家的七年如何揭示 IVF 對患者護理的無序方法”,Linacre 季刊,最後修改於 22 年 2022 月 XNUMX 日, https://journals.sagepub.com/doi/10.1177/00243639221128393

[x] Ana Cobo 等人,“低溫保存程序中玻璃化早期卵裂期和胚泡期胚胎的結果:3,150 個升溫週期的評估”,美國生殖醫學學會,最後修改於 6 年 2012 月 XNUMX 日, https://www.fertstert.org/article/S0015-0282(12)01843-2/fulltext

[xi] Inside IVF,“Embryo Freezing and Thawing:What You Need to Know”,Fertility Smarts,最後修改於 18 年 2020 月 XNUMX 日, https://www.fertilitysmarts.com/embryo-freezing-and-thawing-what-you-need-to-know/2/2081

[xii] 國際幹細胞研究學會,“2021 年干細胞研究和臨床轉化指南”,ISSCR,最後修改於 1 年 2021 月 XNUMX 日, https://www.isscr.org/guidelines/blog-post-title-one-ed2td-6fcdk

[xiii] Giulia Cavaliere,“生物倫理學的 14 天限制:關於人類胚胎研究的爭論”,BMC 醫學倫理學,最後修改於 30 年 2017 月 XNUMX 日, https://bmcmedethics.biomedcentral.com/articles/10.1186/s12910-017-0198-5

[xiv] John Appleby 等人,“胚胎研究的 14 天規則應該變成 28 天規則嗎?”EMBO 分子醫學,最後修改於 7 年 2018 月 XNUMX 日。 https://www.embopress.org/doi/full/10.15252/emmm.201809437

[xv] Sam Stockard,“AG 意見:處理未轉移到子宮的人類胚胎不違反法律,Tennessee Lookout,最後修改於 1 年 2022 月 XNUMX 日, https://tennesseelookout.com/2022/11/01/ag-opinion-disposal-of-human-embryos-not-transferred-to-uterus-doesnt-violat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