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發表於 華盛頓考官)

I自最高法院將同性婚姻定為國家法律以來,已經過去了七年。 我們這些對這一決定提出異議並認為 重新定義婚姻將重新定義家庭 並鼓勵無母和無父被駁回。 “沒有人會把孩子從他們異性戀的父母身邊帶走!” 他們說——好像我們唯一關心的是家裡的孩子。 一個公正的社會關心所有兒童的權利和福祉,無論他們是否屬於我們。

這就是為什麼 平等獲得生殖保健法 太驚人了。

由眾議員亞當希夫(D-CA)和其他民主黨人發起的擬議法案將允許成年人扣除輔助生殖費用,包括代孕和精子/卵子捐贈,作為其納稅申報表的醫療費用。 許多州已經允許這些類型的扣除,但只有在診斷出不孕症之後。

但是,現有的“不孕症”定義,即一對夫婦必須證明他們在 12 個月無保護的異性性交後無法懷孕,並不夠“包容”,因為它沒有準確描述所有尋求生殖服務的無子女成年人. 例如,單身或同性成年人的身體可能相當肥沃——但他們的關係狀況卻並非如此。

但不是鼓勵這些成年人重新調整他們的生殖選擇 兒童權利 ,包括被創造他們的父母知道和愛戴的權利,這項法案背後的立法者正在補貼孩子與父母的分離,以驗證成年人的生育選擇。

與婚姻和為人父母的情況一樣,該立法錯誤地識別了受害者。 被推 LGBT團體聯盟 ,包括反婦女、兒童商品化組織 男人生孩子 ,該法案假定單身和同性成年人有權擁有孩子,即使他們必須將孩子與親生父母斷絕關係才能擁有孩子。 而且由於單身和同性成年人的經濟負擔被他們的關係狀態排除男人或女人的現實所負擔,因此需要在實驗室中創造嬰兒,購買配子和/或租用第三方子宮,民主黨人認為他們是受害者。

但他們不是。 然而,孩子們是。 這項立法的最終結果將是失去父母的孩子,被商品化,被故意弄得沒有母親或沒有父親,伴隨著所有的傷害和掙扎。

通過第三方復制(有意單身和同性父母身份的謂詞)創造的孩子表現不佳。 對通過購買精子產生的兒童進行的最大規模研究“我爸爸的名字是捐獻者”發現,這些年輕人更有可能在自己的出身和身份上經歷深刻的鬥爭。 有以混亂、緊張和失落為特徵的家庭關係; 並與嚴重的負面結果作鬥爭,例如犯罪、藥物濫用和抑鬱症。

除了父母分居的危害之外,許多人對他們的受孕涉及金融交易感到不安。 同一項研究顯示,45% 的人同意“為了懷孕而交換金錢讓我感到困擾”的說法。

這種商業化導致與經常極度想念的親生父母分離只會增加他們的創傷。

一位女孩說:“我很擔心我花錢,這輩子我最想要的女人是一個陌生人,卻是我的 50%。” “有時我希望我沒有出生。 我沒有要求這個 ,我永遠不會同意的。”

平等獲得生殖保健法案 將對孩子造成另一種傷害:對明顯不在他們生活中的母親或父親的極度渴望。

我感到了損失。 我感覺到了那個洞。 隨著我的成長,我試圖用阿姨、我爸爸的女同性戀朋友和老師來填補這個空白。 我記得問過我一年級的老師,我是否可以稱她為“媽媽”,”一位由同性父母撫養長大的女性寫道。 “我問過任何向我展示過多少愛和感情的女人。 這是本能的。 儘管我渴望母愛 我深受我的兩個同性戀爸爸的喜愛。

孩子是異性戀關係的副產品這一事實並非偶然。 它們是專門為照顧自己的父母而設計的,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從每個父母那裡獲得特定性別的好處並渴望男性和女性的愛。 堅持單身和同性成年人“平等獲得”“生殖保健”​​要求孩子為了成年人的慾望而犧牲他們獲得這種愛的權利。

我們永遠無法補貼孩子的需要,對,對他們母親的渴望  父親。 一個公正的社會不會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