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發表於 聯邦黨人)

孩子是為一個 與父母的日常關係,最好在 終身婚姻結合。 隨著“灰色離婚”(即 50 歲以上離婚)現象的增加(佔離婚總數的 34.9% 2020 年美國的人口年齡在 55 歲或以上),我們了解到,離婚的影響並非幼兒所獨有。

 不穩定、混亂和父母忠誠度問題 當一個人成為離婚的成年子女時,不要簡單地消失。 這就是為什麼當我們允許灰色離婚的受害者發聲時,我們了解到即使是成年人也不能簡單地“克服”父母的分居。 在最近的一篇 Twitter 帖子中,幾位離婚的成年子女在“我們面前的人”上發表評論並私下給我們留言,分享了他們的經歷,例如,“我父母離婚 確實是我經歷過的最痛苦、最不穩定的事情之一,”並且,“我父母離婚 當我20多歲的時候,這是我經歷過的最糟糕的事情之一; 它讓我幾乎無法修復。”

失去與父母的聯繫

灰色離婚的影響研究 成年子女的情況告訴我們,母親和父親 他們的反應不同 離婚。 較晚離婚後,母親與成年子女接觸的頻率是以前的兩倍,而父親與孩子保持頻繁接觸的可能性只有一半。

As 凱爾的父親離開母親時才 27 歲, 與我們分享:

我給[我父親]寫了一封信,但他卻把它扔掉了。 離婚最終完成後,我伸出手告訴他不要再繼續欺負我母親了。 他提到這封信並說:“我對我所做的事並不感到抱歉。” 當我的祖父去世時,我的父親向我伸出援手,告訴我我是他的“心臟和靈魂”。 我希望他能扭轉局面。 這是我近兩年來第一次接到電話。 從那時起,我就再也沒有收到父親的任何消息,事情就是這樣……我父親實質上把我從他的生活中剔除了,而我母親則陷入瞭如此可怕的精神狀態,我真的只覺得最近她正在變成原來的自己。再次。

研究發現,離婚的父親比母親再婚的可能性更大,但即使母親再婚,也比再婚的父親更有可能維持與孩子的關係。 作為 卡塔利娜州”,“結婚 32 年後,我父親離開並娶了另一位女士。 已經5年多沒有他的消息了。 他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是“你是成年人了,你會適應得很好。” 他完全錯了。 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仍在承受父親決定的後果。 所以我完全同意孩子或成人都無法從離婚中恢復過來。”

離婚造成家庭“母系傾斜” 因為母親往往是家庭的“神經中樞”,更能適應孩子的情緒和需求,例如社會義務和學業。 雖然肯定有慈愛的父親留在孩子的生活中,但當離婚發生時,父親在失去妻子後也失去了與孩子聯繫的渠道,這往往會將注意力轉移到新的妻子和家庭上,甚至 使他處於危險之中 of 無親無故 在晚年。

孩子扮演父母的角色

此外,研究表明,離婚的成年子女往往背負著額外的照顧責任, 管理不同家庭的父母,並填寫其他 他們沒有準備好的角色。 所有這一切還不包括他們在事業和家庭生活中承受的壓力。 作為 阿比蓋爾 分享道:“結婚 35 年後,我爸爸離開了我媽媽,娶了另一個女人。 我媽媽後來生病了,死了。 除了撫養我自己的孩子外,我還是我媽媽生病期間的照顧者。”

離婚的成年子女始終充當父母的情感和社會支持者、經濟幫助者和避免父母之間不和的中間人 經歷操縱 關於假期和假期。 正如道格 寫道:“我上大學時,我的父母離婚了……我們的家人必須決定去拜訪誰,和誰一起做事,和誰住在一起。 真是一團糟。 沒有人真正快樂過。”

他們經常在面對社會假設的情況下做所有這一切,即他們應該不受離婚的影響,甚至慶祝它,因為他們不再是孩子了。 作為聖人 在我們之前與他們分享:

那年我29歲。 沒有給出任何理由。 ......我悲痛欲絕的母親要求我在離婚期間擔任她的代表。 ……他們早已停止直接交流,所以我必須確定如何最好地向我母親傳達諸如“告訴那個該死的混蛋……”之類的評論。 ……在經歷了一段抑鬱症之後,我花了很多時間來檢查我的母親,管理她的財務狀況,並聽她對自己的處境感到噁心。 直到今天我仍在繼續扮演這個角色。 ......那通電話已經過去 20 年了,直到最近才清楚它對我的影響有多大。 它給我留下了傷痕累累和深深的創傷,直到今天我仍然受到影響。 另一方面,我的父母卻沒有意識到他們的離婚給他們帶來的任何後果。

對人際關係的長期影響

除了改變父母關係之外,灰色離婚還常常導致成年子女質疑自己的關係。 凱爾進一步與我們分享了他父母離婚對他自己婚姻的影響,“在這段時間我結婚了,並且非常專注於幫助我媽媽度過這一切。 在我看來,我會站出來支持她。 事實上,這不是我的角色,而是我被迫承擔的事情。 然而,我痛苦地認識到我對我的母親或父親沒有任何權力。 這整件事對我年輕的婚姻來說是極其困難的。”

較少經驗 信任和承諾問題、不安全感以及對婚姻的整體負面看法。 作為 利比分享,“我的父母都離婚過多次。 我的祖父母離婚了。 我的曾祖母在我出生之前就喪偶了。 我所看到的婚姻唯一的遺產就是破碎的婚姻。”

父母分離是一種 童年不良經歷 這會對兒童產生終生影響。 孩子們對父母的自然權利就是他們在我們面前的原因 反對無過錯離婚,這剝奪了兒童,無論其年齡如何,與父母雙方持續的接觸,這是他們需要、渴望的,也是他們應該有機會從中受益的。